政策洞察
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7月1日施行!企业8条用工红线不要踩!
新规落地,京津冀企业如何系统化应对超龄用工合规挑战
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56号令,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,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超龄用工的签约、薪酬、加班、工伤、社保等全链条规则。薪领航结合真实侵权案例与8条法定红线,帮助企业提前完成合规整改,规避用工风险。
政策核心内容
新规适用 3 类人群
-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已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;
-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待遇,且未办理弹性延退手续的;
- 虽未到法定退休年龄,但符合提前退休条件且已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劳动者。
真实用工案例:62 岁务工者在五金厂遭遇全维度用工侵权
2024年4月,62岁王某入职本地中小型五金加工企业,王某已满法定退休年龄,社保缴费还差2年满15年,未办理退休、无法申领养老金。双方仅口头约定月薪3300元,没有签订任何书面用工协议。
用工全程踩中旧时代超龄用工全部乱象:
1. 薪资随意克扣无凭证:企业以原材料涨价为由扣半月工资,王某讨薪3个月无果;
2. 无休+无偿强制加班:旺季安排周末、节假日加班并每日超3小时,无加班费;
3. 高危岗位无防护、无培训:粉尘环境无面罩、手套,上岗前无安全培训;
4. 未参保工伤,因公受伤全额自费:王某右手被割伤自费1.2万元,民事诉讼7个月仅获30%赔偿;
5. 养老、医保无处参保:企业拒绝协助代缴,本人无法自行办理。
新规法定8条硬核用工红线
红线1:强制签订书面用工协议,禁止口头用工(法规第6、7条)
协议需写明岗位、工时、薪资、休息休假、社保、劳动保护、变更/解除细则;变更需双方签字。
红线2:薪资设法定底线,严禁克扣、实物抵薪(法规第11、12条)
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;货币足额发放,禁止实物抵扣、无故拖欠。
红线3:依法保障法定休假(法规第9条)
超龄劳动者同等享有休息日、法定节假日,不得取消或克扣休假工资。
红线4:严控加班,加班依法核算加班费(法规第9条)
不鼓励加班;确需加班须遵守《劳动法》时限及加班费标准。
红线5:企业全额缴纳工伤保险,个人零缴费(法规第15条)
企业承担全部保费;未参保导致工伤的,全部赔偿由企业承担。
红线6:严禁高危作业 + 落实安全防护(法规第13、14条)
禁止安排高空、重体力、粉尘超标等危险作业;上岗前完成安全及职业病防护培训。
红线7:养老、医保分情形缴纳(法规第16、17条)
未领取退休待遇:可个人自主缴纳或协商企业代缴;已领取退休待遇:原有待遇不变。
红线8:婚假、丧假由双方协商约定
假期天数及薪资由劳资双方协商写入用工协议。
总结
7月1日落地的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终结了超龄用工无据可依的乱象。新规既补齐大龄务工人员维权短板,也给企业划定清晰用工边界。企业务必在新规施行前完成现有返聘、超龄用工的梳理整改,实现劳资双方规范化用工。
常见问题
企业如何合法合规地雇佣超龄劳动者?
企业需与超龄劳动者签订书面用工协议,明确岗位、工时、薪资等条款,并确保薪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依法保障休假和加班费,全额缴纳工伤保险,并根据情况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养老、医疗保险。
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应如何缴纳?
根据新规,企业应全额承担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费用,个人无需缴费。若企业未参保导致工伤,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企业如何避免在超龄用工中踩红线?
企业应严格遵守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,禁止口头用工,确保薪资按时足额发放,控制加班并支付加班费,严禁高危作业,落实安全防护措施,合理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,协商婚假、丧假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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